休宁县:城乡居保“集体补助”试点让群众“稳得红利”
来源:
2025-01-06 14:47:09
责编:
王霞
2024年,休宁县按照“量力而行与可持续相兼顾、与集体经济发展相适应、公平与合理相统一”的原则,成功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级集体补助试点工作。
按照“自愿试点、逐步推广”的总体要求,休宁县选择部分集体经济整体实力强、收益稳定、条件成熟、积极性高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先行试点,并逐步推广,流口镇流口村、黄三村、茗洲村和鹤城乡渔塘村入选第一批试点村,合计为134名低保特困等人员补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.34万元。
休宁县积极落实“一村一策、多渠道筹资”方案,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,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,原则上不低于休宁县城乡居保代缴费标准。休宁县还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、公益慈善组织、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。补助、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。休宁县人社局和休宁县税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,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,畅通城乡居保村级集体补助缴费渠道。
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工作,是休宁县助力稳经济、惠民生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。下一步,休宁县将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部门协同,优化经办服务,确保集体经济补助工作落到实处,有效提升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,让广大城乡居民能够更多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红利,不断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,提高城乡居保参保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。(邱恳 程国兴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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